晚上從健身房回宿舍,發現大橋墩上的嶄新廣告『越南新娘十八萬』取代了原先的『專醫幻聽』。鄉下的精神科醫師地位不及神棍,而現在神棍也抵不上外籍新娘的仲介人嗎?

今天下班時,處理了一位外籍新娘的個案,據述三十一歲的新娘來台一年多,一月初時離家出走,四天前被警察找到才由五十歲的丈夫領回,回家這幾天頻出現混亂行為、不吃不言,就診時呈現明顯的精神異狀,因無法溝通,所以建議入院治療及進一步診斷,但丈夫堅持要帶回家,並決定下星期要送回印尼,對於醫療上的建議及處置皆表示有空再過來,最後妥協打針及帶藥回家吃。然而在進行針劑注射時,原本任人擺佈如洋娃娃般的新娘,突然用力抵抗,丈夫憤怒的難以自制的動粗,在工作人員的勸解下離開現場,僵持了十數分鐘,還是藉由多數人的力量完成治療的行為。此時丈夫才出面,將她帶回家。

翻翻病歷裡的家系圖,這是丈夫的第三次婚姻,先生是國中學歷,外籍妻子卻是初婚、大學學歷,很難想像這樣的組合會有什麼不為人知的幸福快樂,而他們當然不是唯一的例子。

福建籍的新娘說:我先生會打我,常常自言自語,他應該是精神分裂症,我大陸上的二哥也是相同的病,台灣人沒有想像中的有錢。後悔想回家鄉,才發現懷孕,只好又留下來。

形容猥瑣的近六十歲的男人,帶著顯然有精神病的外籍妻子(感覺比較像女兒)及子女(孫子女)來醫院,因為妻子打傷婆婆,所以必須接受強制治療,丈夫次次都說:我過去看她時都好好的,怎知道娶回來不久就開始亂七八糟,還打我媽媽,所以媽媽只好送去安養院,到底會不會好?如果不好還是送回去好了。更別提他們的孩子可能是過動兒,也有治療的需要。

母親為了阻止酒癮的兒子繼續跟酒家女來往,乾脆先幫他娶個外籍新娘。兒子酒照喝、禍照闖,樂得想齊人之福。

先前有位在國外唸書的網友,提到台灣女生在國外,喜歡和外國人交往之類BALA BALA的,我忍不住堵他,台灣男人似乎也比較喜歡外籍新娘,尤其是經濟條件不如台灣的東南亞國家女生,當下令他語塞。二件事當然不能等同而論,國籍也不能作為『人的價值』的唯一區別。我想說的是,在沒有透過相當程度的交往和認識,單單憑著荒謬的想像和自以為是的社會或經濟優勢(?),將不相稱或不健康的二人,用婚姻制度串在一起,可以成就多少幸福,這樣的方式真的沒有任何問題嗎?答案顯而易見。

再這樣下去,我也要來買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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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無價,老婆卻有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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