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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人特地從台灣打電話來,除了諮詢專業相關的意見,臨掛電話前,交代的是「你要多寫!」。回頭一想,實在沒有太多時間寫,尤其本人任性隨性多年,何況是寫部落格這種我最大,一切操之在己的事,即使掛網時間長,也不一定有腦力寫啊!

人生的變化起伏難以預料,往往還因王文華寫啥「我四十歲,我想結婚」而有一點感動想行動的情緒,下一秒鐘看到聽到的竟是「又見第三者」,頓時啥感動行動的念頭集體灰飛煙滅,如果只有一樁,也許可以用運氣不好搪塞過去,但事實上是一樁接一樁,連樁。我想說,Bullshit.

我 不是衛道人士,只是討厭麻煩。複雜的人際關係,本身就是一件麻煩。把快樂建立在別人痛苦上,別人會給你好日子過嗎?社會新聞常常寫,有機會要看一下。有人 說「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我同意。但覺得是合理化的說詞,曾經或是始終朝夕相處的二人,會對彼此關係的變化毫無知覺嗎?非要冰凍三尺連太陽都化不掉時才 發現,然後有一天告訴對方說,我覺得別人家的的暖氣機比較好,所以冰屋就留給你。如果你/妳願意,我會偶而來點火柴幫你/妳取暖。

很久以 前有個無緣的朋友,在他結婚前夕來找我,問我一個人難道都不寂寞嗎?然後提議直到我交了男朋友為止,二人可以在一起。聽得本人瞠目結舌,很堅定的回決後, 腦袋裡滿滿都是問號,不懂他怎麼會認為我會接受這樣的提議。此事發生的二年前,我已經用白話文清楚明白的告訴他:「一切都過去了,我不喜歡你,也不喜歡在 你面前的自己。」接下來的二年,也沒聯絡;再次出現後,之前我說的話好像從來沒有發生過,大概不喜歡聽的就當作沒聽到處理。一個人的寂寞其實沒啥了不起, 遠遠比不上你以為是二個人,事實上還是一個人的難堪。

三人行不行?應該是遲早會跛腳。我的腦袋很簡單,心靈有潔癖,無法同理劈腿的人,只會希望他會早日劈斷腿,然後世界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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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十三日凌晨,發現這篇文章不見了,真是痛心疾首。把文章補貼上,可是大家幫我唱的生日快樂歌都不見了,唉呦~這就是人生嗎!?

網海撈針,總算找回十一篇留言,還有二篇不見了,只能這樣了。留言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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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ayehu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