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二天對『隔海要油』的新聞覺得很感冒,
罕見疾病對家屬造成的折磨及負擔,
雖不是人人都能感同身受,
然而惻隱之心人皆有之,於是媒體一披露,
三天之內便募到了七千多萬來自全台的捐款,
張家一家人帶了三千二百萬赴美就醫,
四千萬委託社會局託管。

一去數月,出發前預備的油用完了,
回頭向衛生署要求再給油,
被拒絕後,新聞便沸沸揚揚的傳開了。
『官僚殺人』這是多麼嚴重的指控啊!

我的疑惑:
如果是不符規定的要求,憑什麼要求例外?

募款是為了治病,買羅倫佐油不算救命的必要?

七千多萬來自民眾,健保資源也是屬於民眾,
當雙手已經懷抱滿滿的資源,還硬要他人再給更多,
這不叫貪婪嗎?

ALD:
http://ntuh.mc.ntu.edu.tw/gene/genehelp/database/disease/Adrenoleukodystrophy_94021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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