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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我爸千叮萬囑,我大概不會知道,除非有天無聊逛教育部留學生網站,才會發現原來如此,然後人已經在台灣土地上了,只好託人越洋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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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學歷證件攜回國內使用,依規定當事人應於相關駐外館處辦妥驗證。已返台留學生倘其外國學歷證件未經駐外館處驗證 ,請逕洽相關駐外館處辦理。

自九十年二月起,駐美國、英國、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亞地區代表處及各辦事處可直 接受理已返臺留學生之外國學歷影本驗證。惟建議當事人先以電話或傳真等聯繫有關駐外館處查詢應備文件及費用等,以免郵件往返,耽誤時效。

應備文件:

1.學歷文件影本(請於文件背面頁自行書寫"此影本與正本相符"字樣並親自簽名, 簽名式樣需與當事人護照上簽名相同)。

2.填具文件驗證申請表。

3.填具英文授權書(美、英等國必須提供)。

4.當事人護照基本資料頁(照片頁)。

5.申請表及授權書表格可於外交部領務局網站www.boca.gov.tw下載。

驗證費用:

每份美金 十五元,並另酌計回郵郵資(請至外匯指定銀行開立美金支票或匯票)。倘有關學校規定收取查證費用時,應由當事人自付。

工作天數:

視駐外館處與校方查證所需天數而不同。

以上資料來自留學生學訊一八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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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去國會圖書館上了門有趣的法律資料檢索課程,下午偷空決定到台灣駐華府的經濟文化代表處辦文件認證,我帶的資料如下:

1. 護照
2. 密封的正式成績單一份
3. 密封的學校信函一份
4. 畢業證書及縮小影本
5. 現金三十美元

密封的成績單跟信函都是去年五月畢業後,離校前親自到學生事務處申請的,因為都是密封的,所以當然是沒看過內容,結果問題都出在密封的文件中。首先,成績 單裡沒有註明我已經拿到的學位名稱及日期,信函裡寫說:(前文略)studying as a full time student and seeking degree of .......哇勒~一整個臉綠掉,畢業證書都拿到了,還在追求個什麼鬼啊!結果就被請回,重新申請成績單,寄到外館,然後再去拿。當然也可以用寄的,但 是郵資六元,比搭地鐵還貴,何況每星期都要到外館附近開會,繞過去拿就是了。

回到家之後,先上約翰大學的網站,因為太久沒去有點生疏,所以乾脆打電話問問工作人員上述狀況,工作人員的說可能是太快申請,所以成績單上還沒著名拿到學位的事。接下來,上網申請成績單,約翰大學的學生成績單申請選項中,有個選擇申請成績單的時間,請記得要選『After Degree Awarded』,其他要到學校拿、郵寄就隨個人喜好。最後還要印一張同意成績單文件,簽名之後用相片檔或掃瞄檔,以附件方式email到指定單位,這樣才完成成績單的申請。

除非沒有回台灣工作的打算,否則學位認證最好在返回台灣前辦好。爸爸常接到要辦外國學歷認證的案子,但是因為當事人多半沒有先行在駐地外館驗證過,所以也愛莫能助。至於要驗證幾份,只要畢業證書跟成績單各一份就行了,其他就用「影本與正本相符」處理,報告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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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ayehu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