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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連著被點名二次,趁著颱風天龜居在家中時,交代一下。

遊戲一:從YO-YO來的怪怪遊戲,其實就是之前的Blog-tag,不過題目不同。
遊戲規則如下:
被點名的人需在自己的網誌寫出↓
自己一件最最難堪丟臉的事
自己的三個怪癖
自己最討厭的人or類型
自己的夢中情人or類型
被點名的人可再繼續點名3~5人延續此遊戲,
(COPY自YO-YO的網站)

最丟臉難堪的事,大概很少有人見到我緊張到說不出來話來吧!平時都
談笑自如,唇槍舌劍也毫不費力的樣子。不過記憶中真的有幾次那樣的
經驗,所以沒參加過演講比賽,而且在重要演講之前,都會吃藥降低來
Performance Anxiety,否則鐵定出包。

三個怪癖,之前寫過六個,應該可以免了吧!

最討厭的人或類型,好像也不少,不過黏踢踢的人比較麻煩,躲都躲不
掉。其他的人,不喜歡就少接觸囉!

夢中情人或類型,總括來說,應該是單眼皮的男生,最近的是浪漫滿屋
裡的Rain,之前是藤木直人,在之前是金城武。反正,很久都沒在現實
裡,遇到『眼睛為之一亮』的男生了咩~不如繼續作夢。

再來就不點名了,想寫的人自己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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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ayehu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