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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腦袋裡一直浮現這個字,Pride。

上一次和Sophie在紐約布萊恩公園裡談到這件事,不知道是不是背景的關係,Pride反而變成障礙物,讓苦澀變得更苦,原因就是吞不下自己不夠好的感 覺。縱然不是含著金湯匙出生,憑藉著遺傳的智力跟後天的努力,走到村上春樹說的人生的折返點的年紀,一路上沒有太多的風雨,越到後面越是被人捧著,在某個 專業領域裡建立自己的名聲,而自信也來自於此。

碩士班的最後一學期,拿回畢業論文,看著上面密密麻麻的評語,跟著也頭皮發麻了起來,指出文獻搜尋的缺失、導致內容探討廣度不夠外,順便加上英文寫作技巧 欠佳、文字誤用或錯用的評語,當下羞愧到了極點。上英文課的時候,跟當時的老師說了這件讓我挫折萬分的事,老師問最後成績是什麼,我說:B。老師睜大眼睛 說:B is good. B is not bad. 我說:I  think  they  gave me  a  B just  because  they  don't  want to see me again. 班上其他同學幾乎都有其他老師共同指導,而我想寫的論文主題,只有二個老師和我的主題相關,試著和他們聯絡也一直沒下文。只好和導師討論共同指導老師的必 要,結果導師說:你已經有「相當的訓練」,自己寫應該沒問題。於是,這篇論文就這樣一路自己生出來的。Well, see it is pride. 如果當時可以放棄自己有「相當訓練」的假象,逼著導師幫忙找到共同指導老師,就不會在拿到成績的時候才知道那邊那邊有缺陷,會學到更多文獻搜尋跟寫作的技 巧跟策略。這些雖是事後諸葛,但我想看清楚它,雖然做不到將自尊踩在腳底下,但至少不要讓自尊再度成為阻礙。

不太在很多人時說英文,也是怕人家覺得自己不夠好。也許有人會覺得應該是我的英文本來就不好, 大學聯考八十幾分、托福不補習二百七十分,跟聽懂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無字幕英文對白,也符合不好的定義的話,那真的是認了。在這樣的英語系國家,無法容忍太 多的誤差,百分之九十要推到百分之九十九,再加上文化的隔閡,除了狠狠將自己丟到只有英文的環境裡磨練,別無他法。唉~反正我就是外國人,說不好是應該 的,要對別人的怪臉(make a face)視而不見,如果什麼都會,我就不用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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